近日,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,指出一款名为“屈臣氏韩国自然乐园纳益其尔芦荟舒缓保湿凝胶”的商品,涉嫌广告宣传不实。该商品在广告语中使用“92%芦荟原液成分”、“92%芦荟胶”的用语,但实际上该商品所含的成分是“库拉索芦荟叶汁”,芦荟胶的实际添加量只有0.%。同时,该商品在广告宣传中还使用了“补水战痘”、“不含防腐剂”、“始祖”等用语,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这样的广告宣传不实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,而且对其他合法企业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。对于这种情况,我们应该保持警惕,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。
首先,最后,企业应该树立诚信经营理念,积极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。企业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,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,同时要积极回应消费者的反馈和意见,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总之,对于广告宣传不实行为,我们应该保持高度的警惕和责任感,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。
此外,对于这样的广告宣传不实行为,也应该引起广泛的社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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